根据《长沙县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培育实施办法(试行)》,长沙县卫生健康紧缺急需人才给予相应的补贴政策,具体如下:
人才条件:
每年年初发布紧缺急需专业目录,引进人才在目录范围内且具备以下条件:3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引进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
人才要求:
进人才在长沙县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不纳入最低服务期,服务期限相应顺延),在最低服务期内实行年度专项考核,根据考核等次发放生活补贴,当年补贴在次年发放,服务期满后不再发放。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当年的生活补贴。在长沙县首次购房的,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人才补贴:
年度专项考核优秀给予生活补贴5万元/年,合格给予3万元/年;购房补贴5万元。
引进至乡镇卫生院工作且年度专项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另给予1万元/年奖励补贴。
相关链接>>>长沙县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培育实施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