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望城区出台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六项补贴实施细则,其中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如下:
一、补贴对象
脱贫劳动力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多种形式灵活就业的,比照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此前已享受过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补贴期限合并计算)
二、补贴标准
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按上年度我省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的60%执行,费率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费率执行。“4050”人员(女性年龄在 40 周岁以上、男性年龄在 50 周岁以上)按上述方式计算金额的 60%予以补贴,非“4050”人员按上述方式计算金额的 40%予以补贴。
三、申报流程
1.自主申报
脱贫劳动力在完成灵活就业社保缴费后,可前往社会保险费缴纳地各社区(村)申报,并提供身份证、社保卡、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等备查。
2.基层审核
社区(村)受理申请后,认真核实其灵活就业、收入情况及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并将申请材料上报街镇;街镇对村(社区)上报的材料和实际情况进行复审,对复审合格的,报区人社局审批。
3.审批拨付
经区人社局审核通过后,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区财政局审批并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