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14 00: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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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在长沙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具体贷款指南如下:一、贷款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符合下列要求:1、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近12个月连续正常缴存;2、异地住房公
在长沙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具体贷款指南如下:
一、贷款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符合下列要求:
1、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近12个月连续正常缴存;
2、异地住房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且无间断在长沙公积金中心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的,异地住房公积金转移到账后,两地缴存时间可以合并计算,若异地缴存不连续或间断后在长沙公积金中心缴存的,则仍需在长沙公积金中心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方可申请贷款。
(三)信用良好,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 五)首付款不低于本办法规定的相应比例。
(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1年内提出申请,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出具《担保意见书》或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计算,其中结清商业银行贷款后申请商业银行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应在商业银行贷款结清后30日内提出申请。
(七)职工家庭(已婚指夫妻双方,单身指职工个人,下同)未办理公积金贷款(包括但不限于长沙公积金中心的),如已办理则须公积金贷款结清满6个月。
(八)职工家庭购买该套住房未在我市(包括长沙公积金中心和省直分中心)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
(九)职工及其配偶均无2次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该贷款记录为长沙公积金中心和省直分中心的贷款次数之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办理过公积金贷款的,原夫妻双方各算1次贷款记录。
(十)具有长沙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设定抵押,同意选择长沙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偿还和担保方式。
(十一)长沙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利率
(1)贷款期限为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2)贷款期限超过1年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时,于次年1月1日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3)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
三、贷款期限
以整年计算,最短为1年,最长为30年,且不得超过贷款申请时至法定退休年龄延后5年的时限,即男性职工、干部可计算至65周岁,女性职工、干部统一计算至60周岁(高级职称技术人员和县处级以上干部可计算至65周岁)。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住房剩余的土地使用权年限。
四、贷款额度
职工家庭的可贷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内按照贷款额度计算公式、首付款比例、还贷能力情况等进行测算,取测算结果的最低值。如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职工可以申请组合贷款。
1、最高额度: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
2、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贷款额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n倍数。
注意:灵活就业人员不适用最低贷款20万元的规定。
说明:
A、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指缴存在长沙公积金中心、省直分中心和异地贷款合作公积金中心的账户余额,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近12个月连续正常缴存的,账户余额可以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B、贷款n倍数根据长沙公积金中心每年的个人住房贷款率(指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以下简称“个贷率”)确定:
详细链接>>>长沙公积金贷款倍数怎么算?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注:2022年个贷倍数为15,与2021年相同,即长沙市缴存职工(含省直分中心)可贷额度仍按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5倍计算。
五、贷款所需资料
长沙市公积金贷款材料
六、贷款办理流程
(一)申请
1、期房贷款
职工向长沙公积金中心提出书面贷款申请,按要求提交真实、完整、有效的申请资料。
2、现房贷款
贷款购房的按照期房贷款流程办理,一次性付款购房的按照住房产权过户后的二手房贷款流程办理。
3、二手房贷款
(1)办理住房产权过户前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后与长沙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签订《担保服务协议》,职工支付首付款至长沙公积金中心和担保公司共同监管的资金账户,担保公司为交易双方办妥产权过户和抵押手续提供担保,不向交易双方收取任何费用,担保公司出具《担保意见书》后,职工向长沙公积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 2)办理住房产权过户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直接向长沙公积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4、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1)本套住房已出产权证书的,职工应以本套住房作为抵押物申请公积金贷款,向长沙公积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长沙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30日内结清商业银行贷款。
( 2)本套住房未出产权证书的,职工应以其他住房作为抵押物申请公积金贷款,向长沙公积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无需结清商业银行住房贷款。
(二)受理。长沙公积金中心对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贷款一般条件且资料齐全的进行受理。
(三)审批。长沙公积金中心进行三级审批。
(四)面签。合同各方签订《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抵押合同》。职工购买二手房未办理住房产权过户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应在办理住房产权过户后进行面签。
(五)办理抵押。职工到房屋管理部门办妥抵押权预告登记手续或抵押权登记手续。
(六)放款。长沙公积金中心收到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后放款至开发商账户,收到抵押权登记证明或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后放款至职工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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