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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职工医保三级医院报销标准(住院+门诊)

发布时间:2023-06-02 05:34: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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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根据长沙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从2022年10月1日起,参保人员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医疗费用,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职工医保三级医院住院及门诊报销如下:一、住院报销住院起付线:1100元住院报销比例:(1)起

根据长沙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从2022年10月1日起,参保人员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医疗费用,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职工医保三级医院住院及门诊报销如下:

一、住院报销

住院起付线:1100元

住院报销比例:

(1)起付标准以下的由个人账户支付或个人自负。

(2)起付标准以上,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85%

最高支付限额:

住院(含参照住院待遇进行管理、“双通道”药品单行支付管理)医疗费用的最高实际支付限额为 15 万元,职工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统一为50万元。

2、门诊报销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300元,按60%比例支付。

注意:一个自然年度内,在职职工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退休人员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不计入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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