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03 04:36:3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南京基本养老保险领取资格认证4月1日起办理
内容简介
我市约45万企业离退休人员及近万名领取定期救济费人员,4月1日到6月27日,可到指定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手续。市劳动部门昨天通知,逾期未参加认证的,其基本养老金或定期救济费将从今年7月起暂停发放。今年的认证对象是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
今年的认证对象是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于2007年12月31日前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和领取定期救济费的供养直系亲属。居住在本地、已转入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可到所属社区劳保站办理认证或补认证手续。居住在异地、已转入区劳动部门管理并通过邮汇方式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由邮局寄发认证通知进行认证或补认证。通过其他方式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到所属区社会保险中心办理手续。
对于未转入社会化管理的认证对象,居住在市区的,可到居住地所在的社区劳动保障站办理认证手续;居住在江宁区、溧水县、高淳县、原江浦县、原六合县的,可在居住地所在的区或县社会保险中心进行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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