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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关于做好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5 10:05:3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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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关于做好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切实维护缴存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长沙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关于做好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切实维护缴存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长沙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即上年度全年税前总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年终绩效奖励和各种津补贴)除以12之金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2022年最低月工资标准。

根据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2021年长沙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14805元”计算,2021年度长沙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9567元。因此,2022年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为28700元,最低为1930元。

湖南省内铁路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参照广州市铁路职工缴存基数执行(广州市铁路职工缴存基数上限以每年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住房公枳金缴存调整文件为准)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的请示〉的复函》(湘建金函〔2019〕130号)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建金〔2016〕74号)等相关规定,2022年度长沙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为5%,最高缴存比例为12%。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分别乘以职工本人和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计算公式为:月缴存额=月缴存基数×(职工缴存比例+单位缴存比例).

经测算,2022年度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最高为6888元,最低为194元。

二、执行期限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每年度调整一次,各缴存单位应于2022年7月1日至9月30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的调整核定工作。

三、办理渠道

请各缴存单位专管员在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官方网站下载相关表格,到所属管理部柜台办理。

使用中心网厅单位版的用户,可直接在网厅进行调基和调比的操作。如果单位在同一个月既有调基又有调比时,须先调整比例,再调整基数。

各缴存单位应将《长沙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中的信息与职工本人进行核对,告知职工本人月缴存额核定情况,并按照核定后的月缴存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缴存单位要高度重视调基、调比工作,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按期按要求完成。

(二)及时清理挂账。各缴存单位应与铁路分中心、各管理部认真核对住房公积金账务,及时清理挂账。

(三)核准基础信息。各缴存单位专管员在调整前,应做好单位信息、职工信息的核对工作,确保各项基础信息录入准确。

(四)认真核定数据。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及月缴存额的核定涉及每名职工的切身利益﹐请各缴存单位按要求认真核定,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及时变更信息。缴存单位基本信息和职工基本信息有变更或与住房公积金系统内信息不一致的,须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五、其他

(一)各缴存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按照长金管发〔2022]6号文件规定办理了疫情缓缴的单位,本年度的基数、比例及额度调整工作暂缓办理。

( 二)各缴存单位认真填写《长沙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长沙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各缴存单位认真填写《长沙住房公积金缴存基致调整清册》《长沙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各缴存单位提交《长沙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长沙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表》等相关资料至中心各服务服务办理基数调整。

(四)为提高效率,节约办理时间,建议各缴存单位提前与中心各服务网点预约办理时间,根据各服务网点通知分批次办理。

(五)调整文件及相关业务表格可在中心官方网站www.csgjj.com下载。

原文链接>>>关于做好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