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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法官助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6 15:13: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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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法官助理、书记员、统计人员公告:为充实法院司法辅助人员队伍,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保障,根据《长沙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的精神,经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法官助理、书记员、统计人员公告:

为充实法院司法辅助人员队伍,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保障,根据《长沙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的精神,经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共17名,包括法官助理3名、书记员13名、统计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自愿从事司法辅助工作。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法官助理岗位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书记员岗位要求:30周岁以下(1992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法学类专科及以上学历。

统计人员岗位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统计学、计算机、信息工程、信息网络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要求精通办公软件、计算机系统操作。

以上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照《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5、受聘后,服从岗位分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本人有亲属(配偶、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从事律师工作的,不得应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岗位。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合同制法官助理、书记员、统计人员情形的。

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

(一)发布信息

公开招聘信息通过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和湖南梦达领导人才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资格复审、成绩查询、面试通知等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9月29日上午9∶00-10月12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应聘人员登录http://www.mdleader.cn/BaoMing/2022CSFY/,进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法官助理、书记员、统计人员报名入口”,按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并对自己的填报负责。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准考证由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2022年10月14日上午9∶00-10月15日下午17∶00。考试时间暂定10月16日(周天)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上明确的为准。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专业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招聘领导小组认定。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我省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聘职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2年10月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分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18:00。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专业能力测试后进行,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单位另有要求除外)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未达比例的,则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进行公布。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本职位未入围考生中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进入资格审查。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公开招聘采取专业能力测试、面试方式进行(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各岗位具体考试方式如下:

法官助理岗位专业能力测试采取笔试方式。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法律专业相关知识。

书记员、统计人员专业能力测试采取技能测试方式。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计算机速录技能,分为看打测试和听打测试,考试时长各为15分钟。听打考试使用双头(话筒和耳机插头必须分开)、3.5毫米、普通台式电脑双声道有线耳机。考场不提供耳机,请考生自带!。

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考生于2022年10月20日9:00至10月21日17:00,在报名系统查询成绩。专业能力测试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

面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进行公布。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组织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未参加体检的,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等额考察。

(六)确定招聘人选

根据岗位需要,综合考虑专业能力测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招聘人选。

(七)签订劳动合同

与确定的招聘人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设置2个月试用期。

在签订劳动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登记。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除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以外,不收取其他费用。

2、拟聘用在职人员须在我院通知的规定时间前,提供与现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人员应保证电子邮箱和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4、本次招聘政策由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31-85798287

监督电话:0731-85798220(市中院机关纪委),0731-84907930(市人社局)。

报名和技术咨询电话:0731-82988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