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区块骨干人才,用E类指代,具体认定如下:
一、认定条件
长沙雨花区E类人才认定条件
二、认定材料
1、骨干人才认定申报表 (单位负责人和人才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
2、申请人身份证或护照;
3、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个人社保参保证明(外籍人才可不提供 );
4、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海外人才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5、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6、劳动合同 (聘用合同 );
7、从业或任职证明;
8、按薪酬标准申请认定的,须提供近1年企业工资薪酬发放财务凭证、银行流水单及个人纳税记录;
9、符合年度《目录》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发明专利、研究课题结题材料等。
三、认定方式
骨干人才认定全年接受申报,定期进行集中认定。
四、认定流程
1、企业申报
填报《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雨花区块骨千人才认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初审
申报单位将材料报送至区人才服务窗口进行初审,5个工作日内反馈初审结果。窗口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材料不真实或不完整的不予通过:通过初审的,由区人才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进行复审。第十二条 复审。区人才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照年度《目录》进行集中复审,30个工作日内反馈复审结果。未通过的,将结果反馈给申报单位。对于无法确定的特殊情形,提请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或实地考察),形成拟认定人员名单。
3、审定公示
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认定的人员名单进行审定,审定后通过区级媒体平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发文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发文公布,由区人才中心纳入区骨干人才信息库管理,并将认定结果反馈给申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