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确定2020年度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的通知》,明确2020年度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
政策链接>>>《关于确定2020年度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的通知》原文
缴费基准: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为5054元,个人月缴费的封顶值为15162元。
从2019年起,我省按照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全口径平均工资),作为核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的基准值。
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2019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和私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人数和工资总额,经计算,全省城镇从业人员全口径月平均工资为505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