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养老保险转移(省内转移+跨省转移)
1、没有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依法在现参保地参加养老保险(非临时账户,以长沙为例,即在长沙首次参保时男性未满50周岁、女性未满40周岁)
2、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待遇领取地确定为现参保地的。
二、居民养老保险转移(省内转移+跨省转移)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因户籍迁移等原因,需在省内转移或跨省转移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
三、居民养老转职工养老
参保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如有分别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情形,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四、职工养老转居民养老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一、职工养老
转入长沙:参保人持身份证到当前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可关注“长沙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在服务大厅>个人社保查询>个人信息查询中查看)转移窗口申请转入。
转出长沙:需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进行线上转移。
跨省转移: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掌上12333APP、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线上渠道的电子社保卡进行办理
二、居民养老
省内转移: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个人账户资金,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由省在年内统一进行结算
跨省转移: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三、居民转职工
参保人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持身份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当前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可关注“长沙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在服务大厅>个人社保查询>个人信息查询中查看)转移窗口申请转入。
四、职工转居民
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缴费凭证
线上渠道:微信、支付宝、掌上12333APP、长沙人社12333、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线下渠道: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注:具体地点请根据转移类型进行选择。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条件者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