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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关于做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9 12:02:4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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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工作的通知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 40号)文件精神,更好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 40号)文件精神,更好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简化申领流程。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紧密配合,进- 步简化失业金申领流程,加快政策兑现进程。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办理失业保险停保领金时,同时受理并审核失业人员的失业登记,将审核后的登记信息推送至户籍地或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其提供后续服务。

二、用好信息系统。省就业服务中心将对失业保险核三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加入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等业务模块,各地要加快推进失业保险核三系统的部署和使用,力争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核三系统上线工作。今年6月底前暂未上线核三系统的地区,要在吃透人社部发[2020]40号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及时做好本地业务系统的相关改造工作,确保各项新增业务全程信息系统内办理。各地在今年6月底前均要实际发放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

三、加强风险防控。各地要密切关注基金运行情况,结合本地失业保险基金结余情况,做好资金测算,合理确定失业补助金标准。对于基金支撑能力较弱的统筹地区,要适时调整基金支出方向和结构,优先保障参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同时要加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管理与监督,做到“一事两岗两审”,业务和财务系统必须建立关联,实现业务流、资金流相互印证,推行失业保险待遇发放“银社直联”,全面取消待遇发放手工报盘,严防冒领、骗取、套取基金行为,确保失业保险各项业务运行安全有序。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在线访谈、网上对话和现场咨询渠道,广泛宣传报道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政策,积极引导广大企业和劳动者知晓政策,运用政策,享受政策红利。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