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租房主要用于解决低收入及中等偏下收入的本市城区城市户籍家庭、中等偏下收入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问题。
毕业生公租房申请条件:
1.本人及家庭在长沙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2.具有大中专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5年(从毕业的次月起算);
3.在长沙市就业且申请之日前已连续缴纳长沙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含);
4.符合长沙市城区中等偏下收入标准;
5.非长沙市城区户籍的,持有长沙市城区有效居住证。
注意:长沙市住房保障低收入标准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每月不高于3140元(含),中等偏下收入标准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每月不超过385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