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毕业生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更新时间:2023年3月13日
落户长沙并在长工作的下列人员,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
1.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35周岁(含)以下、毕业两年内的国内普通高校博士、硕士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
2.境外高校毕业生。境外高校博士以及35周岁(含)以下、毕业两年内的境外高校硕士和本科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
3.编制内新引进博士。2022年5月1日(含)后,市属高校及市、区县(市)属公立医院、中小学校编制内新引进的境外高校博士和35周岁(含)以下、毕业两年内的国内普通高校博士。
在长工作包括下列四种情况:
申请人与长沙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在长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申请人在长自主创业,并按规定在长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以灵活就业形式参保的除外);
申请人与长沙市范围外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地在长沙市,并按规定在长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编制内新引进的博士须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政策原文>>>长沙市争创国家吸引集聚人才平台若干政策(试行)
详细链接>>>长沙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