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特殊人才、名优特教师128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9:00—4月26日17:00,在天心区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进行报名,具体的招聘范围及条件如下:
(一)招聘范围:
1.特殊人才岗位:
(1)小学副校长岗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全日制小学(含公办、民办,下同)担任学科教学工作连续五年及以上,另再具有两年及以上小学校长、书记、执行校长、副书记、副校长的任职经历,且目前仍在全日制小学担任校长、书记、执行校长、副书记、副校长岗位工作的在岗教师(不含兼职人员)。
(2)幼儿园副园长岗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全日制幼儿园(含公办、民办,下同)担任幼儿园班级一线教学工作连续五年及以上,另再具有两年及以上幼儿园园长、执行园长、副园长的任职经历,且目前仍在全日制幼儿园担任园长、执行园长、副园长岗位工作的在岗教师(不含兼职人员)。
(3)小学大队辅导员岗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全日制小学(含公办、民办,下同)担任学科教学工作连续五年及以上,具有1年及以上小学大队辅导员的任职经历,且目前仍在全日制小学担任大队辅导员工作的在岗教师(不含兼职人员)。
(4)初中足球教练、初中跆拳道教练: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全日制中学(含公办、民办,下同)担任与招聘岗位一致教学工作连续五年及以上,且目前仍在全日制中学担任与招聘岗位一致教学工作的在岗教师(不含兼职人员)。
2.名优特教师岗位: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全日制中小学、幼儿园(含公办、民办,下同)或教育局下属教研机构担任与招聘岗位学段学科一致的教学(或教研)工作连续五年及以上,且目前仍在全日制中小学校、幼儿园或教育局下属教研机构从事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高中教师经历可用于报考初中教师岗位,中学教师经历不可用于报考小学教师岗位)一致教学工作的在岗教师(不含兼职人员)。
注:截至2022年9月1日,仍在合同约定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列入本次招聘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师德优良,服从安排,爱生敬业。
2.五官端正、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
3.年龄:
(1)应聘小学副校长、幼儿园副园长和幼儿园名优特教师岗位: 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应聘小学大队辅导员、初中教练、中小学名优特教师岗位: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特级教师称号、正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学历:应聘特殊人才岗位、中小学名优特教师岗位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幼儿园名优特教师岗位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教师资格证: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应聘小学副校长岗位、小学大队辅导员岗位、小学名优特教师岗位须具有小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初中教练岗位、初中名优特教师岗位须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幼儿园副园长岗位、幼儿园名优特教师岗位须具有幼儿园或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资格证书。
6.普通话水平:应聘语文、英语、音乐、幼儿园名优特教师和幼儿园副园长岗位的,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他岗位须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7.专业或学科:中小学、幼儿园名优特教师岗位的应聘者学历证书上的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上的所教学科这三项中,至少有一项的学科(或专业)与应聘岗位一致或相近,幼儿园岗位学历证书上的所学专业可以为学前教育、教育管理、艺术教育、音乐、美术。
(三)岗位条件
1.特殊人才岗位:
(1)小学副校长、幼儿园副园长岗位(只需符合岗位条件①-⑦项中任意一项即可):
①具备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特级教师或省级芙蓉教学名师称号。
②曾被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地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模范教师、魅力教师、人民满意教师等综合性荣誉。
③经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选认定的骨干教师;经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选认定的卓越教师、学科带头人。
④近六年被区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首席名校长(书记)、名校长(书记)、优秀校长(书记)。
⑤近六年被区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首席名园长、名园长、优秀园长。
⑥近六年区县级及以上名校长工作室(工作坊)、名园长工作室(工作坊)的首席名师或主持人。
⑦同时具备以下两项条件者:
A.曾被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区县级优秀教师(含年度考核评为优秀)、模范教师、魅力教师、人民满意教师等综合性荣誉,或曾被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区县级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大队辅导员、优秀党员荣誉,或经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骨干教师。
B.近六年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属的教研机构组织的课堂教学、片段教学、说课、教育教学能手、教师素养等教学大赛(仅限赛课类)区县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2)小学大队辅导员岗位(需同时具备以下两项条件):
①曾被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区县级优秀教师(含年度考核评为优秀)、模范教师、魅力教师、人民满意教师等综合性荣誉,或曾被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区县级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大队辅导员、优秀党员荣誉,或经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骨干教师。
②近六年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属教研机构组织的少先队辅导员风采专业技能大赛、少先队活动课说课、赛课等专业领域竞赛中区县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3)初中足球教练教师岗位(需同时具备以下两项条件):
①持有亚足联c级及以上级别教练员证。
②近六年带队参加由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主办的中学生足球比赛,获得全国前八名的教练员;或带队参加由省教育厅、省体育局主办的中学生足球比赛获得省级前三名的教练员;或带队参加由市教育局主办的中学生足球比赛,获得市级前三名的教练员。
(4)初中跆拳道教练教师岗位:
近六年作为主教练带队参加由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省教育厅、省体育局主办的全国级(或省级)中学生跆拳道比赛并获得“优秀教练员”称号。
2.中小学、幼儿园名优特教师岗位【只需符合岗位条件(1)-(9)项中任意一项即可】:
(1)具备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特级教师或省级芙蓉教学名师称号。
(2)曾被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地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模范教师、魅力教师、人民满意教师等综合性荣誉;曾被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地市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大队辅导员、优秀党员荣誉。
(3)经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选认定的骨干教师;经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选认定的卓越教师、学科带头人。
(4)区县级及以上学科名教师工作室(工作坊)首席名师或主持人;地市级及以上学科名教师工作室名师。
(5)近十年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属的教研机构组织的课堂教学、片断教学、说课、教育教学能手、教师素养等教学大赛(仅限赛课类)地市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6)同时具备以下两项条件者:
①曾被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区县级优秀教师(含年度考核评为优秀)、模范教师、魅力教师、人民满意教师等综合性荣誉,或曾被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区县级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大队辅导员、优秀党员荣誉,或经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骨干教师。
②近六年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属的教研机构组织的课堂教学、片段教学、说课、教育教学能手、教师素养等教学大赛(仅限赛课类)区县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7)主持过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属的教研机构审批立项的教育课题研究结题并获地市级及以上奖励,或主持过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属的教研机构审批立项的学科教学研究课题研究结题并获区县级一等奖及以上。
(8)省中小学未来教育家高端研修班成员、省青年精英教师高端研修班成员、省中小学“教育家孵化”高端研修班成员。
(9)湖南省第一、二、三、四批教师培训师培养对象。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包括监委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7.因违规补课被查处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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